本《外包员工手册》详细介绍了您应当遵守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内容与您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您在成为本公司的服务工之前还是之后,希望您能经常认真仔细地阅读,熟知其条款,并在平时的工作中切实遵守。
1、请假手续
1.1病假
1.1.1请病假须提前两小时申请并填写请假单(急诊除外),由用工单位人事部审核后,交驻现场主管批准方有效。
1.1.2病假须提供原始病历和有效的医院病休证明(三甲医院级别)。
1.1.3请病假按国家规定计算。
1.1.4如请病假不能出具医院病假单的均以事假处理。
1.2事假
1.2.1请事假须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特殊情况除外),由用工单位人事部审核后,交驻现场主管批准方有效。
1.2.2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全额工资、奖金、考核薪资等。
1.2.3每季度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产假除外),如超过公司将予以书面警告一次。
1.2.4服务工假期以执行派驻用工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为优先,同时亦须执行本公司相关规定。
1.3婚假
1.3.1符合法定年龄且在23岁以下的女性员工和25岁以下的男性正式员工,初婚均有权享有3天的有薪婚假
1.3.2符合法定年龄23岁以上的女性职工和25岁以上的男性职工,初婚可享有10天的有薪婚假。
1.3.3请婚假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需附结婚证复印件,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1.4丧假
1.4.1职工遇到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或同胞兄弟姐妹去世时,用工单位根据情况酌情给予1天或3天的休假
1.5产假
1.5.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之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难产的多产生育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1.5.2一旦知道自己怀孕,马上告知现场主管,休产假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需附有关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逐级审批结束后方可休假
2、考勤制度
2.1工作时间
2.1.1按派驻外包服务单位的工作时间执行。
2.2考勤记录
2.2.1服务工须亲自考勤刷卡,月末凭考勤记录结算工资。
2.2.2服务工的假期申请均应及时通知驻现场行政主管或考勤计算人员,否则以实际天数按旷工处理。
2.2.3无正当理由缺勤以旷工处理,连续旷工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自动离职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自离职之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再对其承担雇主责任,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己承担。
2.2.4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的,按派驻外包服务单位考勤制度处理,用工单位无明确规定的,每次按旷工1日处理。
2.2.5 请假须事先征得驻现场主管和用工单位管理层的同意,并能指定合适的顶替人员,确保不影响假期期间的工作,方可执行,否则以实际天数按旷工处理。
2.3迟到
2.3.1按工作时间晚到30分钟内计迟到,超时30分钟后计旷工。
2.4早退
2.4.1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撤离工作岗位,作旷工处理。
2.5旷工
2.5.1未经批准,擅自无故不上班者,视作旷工。
2.5.2旷工4小时以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扣1.5天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数)。
2.5.3旷工1天扣2天工资(旷工超过4小时不足1天按1天计)。
3、行为规范
3.1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分工合作,忠诚企业。
3.2遵守派往用工单位各项制度和规定,禁止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奔跑、嬉戏、追逐等行为。
3.3违反用工单位制度视同违反公司制度。
3.4服从公司或用工单位的调度和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5爱护公司或用工单位财物。
3.6不以工作之便侵占公司或用工单位物品。
3.7严禁索贿、受贿。
3.8注重个人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正直。
3.9注重仪表仪容,讲究公共卫生,坚持使用礼貌用语。
3.10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班后无事不得在公司内逗留。
3.11 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严格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串岗、不闲谈、不睡觉、不玩手机、不在岗位上用餐、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2禁止说脏话及对同事有不礼貌的行为。
3.13不得利用职权对亲友以特殊优惠。
3.14 每天上班必须穿工衣、工鞋或黑色的鞋子以及穿着护腰佩戴工作证,且工衣要整洁。
3.15男工勤修发、剪指甲、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3.16女工头发不宜过长,保持淡雅清妆,不留长指甲。
3.17不得拒绝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遇有问题及时向上司反应或申诉。
3.18上、下班须按规定打卡或签到,并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3.19因加班/病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驻现场主管或考勤记录人员报告,以备核查。
3.20离职时须将办公等用品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4、违反规章制度处理
4.1口头警告:当面给予口头批评。
4.2书面警告:在一定范围内张榜通报。
4.3经济处理:参照违规程度。
4.4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法规或严重违纪者违反规章制度者或六个月内受到书面警告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口头警告
5.1散步谣言,影响他人情绪及工作氛围。
5.2在岗位闲聊群聚、大声吵闹、发生口角及不服管教者。
5.3对领导、同事或来访者有不礼貌行为。
5.4上班吃零食、擅离工作岗位。
5.5仪表不整,在岗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厂牌。
5.6其他违反公司或用工单位制定的管理细则,情节较轻者。
5.7上班时间不戴工作证,一个月内连续3次不正常刷卡。
5.8随地乱吐乱扔垃圾等不良卫生恶习。
5.9延长就餐时间,乱丢饭菜及浪费现象。
5.10在岗位内窜岗或进入禁区二次以上。
5.11违反任何一条公司安全规定和部门安全规定。
5.12消极怠工,无故在其他地方逗留2次以上。
5.13无故不参加部门会议。
5.14任何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者。
5.15把部门识别码、公用工具乱摆乱放。
5.16违反工作制度或操作流程,造成用工单位损失100-500元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书面警告
6.1每月无故迟到、早退二次,代他人刷考勤卡。
6.2一个月内犯同一过错,受口头警告累计二次。
6.3消极怠工,窜岗,工作粗心大意,多次规劝不改者。
6.4顶撞上司,不服从合理的岗位调动和安排。
6.5有意损坏公司和他人物品。
6.6工作时间睡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6.7传阅黄色图片、书刊、录影带。
6.8其他违反公司或用工单位制定的管理细则,情节较严重者。
6.9违反薪资、奖励保密规定者。
6.10每季度累计事假超过5天的
6.11累计口头警告3次的
6.12工作时间内未经请示私自出公司的(不含午餐时间)。
6.13上班时间睡觉的。
6.14个人主观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
6.15不按工作流程规范操作,造成用工单位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无任何补偿: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1 三十天内累计旷工达到3天的。
7.2 六个月内累计收到3次书面警告的。
7.3 请假逾期3天,未办理延长假期手续的。
7.4 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煽动闹事及其它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
7.5对同事采取暴力、威胁、恐吓、唆使他人罢工、闹事的。
7.6拉帮结派、制造事端、煽动不良情绪、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7.7不诚实或欺骗行为,包括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的。
7.8贪污偷窃行为或违规将用工单位产品带出公司外(无论价值多少)的。
7.9撬柜、偷他人物品、冒领他人用品的。
7.10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挪用公款(含公款未如实上缴)或兼职的。
7.11违反保密细则,擅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或用工单位技术资料的。
7.12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重大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
7.13未经许可动用公司或用工单位运输工具,设备、机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8、违反规章制度处理的执行
8.1口头警告由员工直接主管执行。
8.2书面警告由驻现场主管或用工单位提出,项目经理签发执行。
8.3经济处罚由驻现场主管提出,报公司劳资部审批后执行,从员工未发工资中扣除。
8.4对造成公司或用工单位直接损失,除给予本章相应处理外,还应按损失金额予以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用工单位制度,用工单位制度不明确的,按公司规章制度。
9、安全管理
9.1安全价值观
9.1.1 做任何事情都不值得以受伤来换取。
9.1.2 安全是可以管理的。
9.1.3 任何现场的伤害或疾病都是可以预防的。
9.1.4 安全和健康是每一个人的职责。
9.1.5 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9.2安全期限
9.2.1 不懂的事情不要做。
9.2.2 不清楚的事情不要做。
9.2.3 没有能力完成的工作不要做。
9.2.4 预测到有风险时,在采取措施后才能做。
9.3安全准则
9.3.1 公司坚持安全运作。
9.3.2 不安全服务工将不被录用或不再留用。
9.3.3 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安全规程。
9.3.4 服务工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9.3.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9.3.6 禁止冒险作业。
9.4安全规则
9.4.1 只能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
9.4.2 在高于地面1.2米以上平台或人字梯工作时,应使用防跌设备(如吊带)。
9.4.3 长发应用妥善方法固定以避免危险。
9.4.4 整理、妥当堆放好相关资料和个人物品,并牢固地放至安全高度。
9.4.5 保证所有走廊、通道、消防设备、电器控制柜通畅。
9.4.6 不准操作你不具备操作资格的设备,爱惜所有作业器材(不能玩弄手推叉车和拖地台版)。
9.4.7 只可使用合格的梯子和人字梯。
9.4.8 不可在配电柜或未固定的物料旁等带限制性的地方就留。
9.4.9 你必须具备足够资格并已被授权,否则禁止操作电气设备。
9.4.10 搬运物料设备时,应保持背部重心向上,让腿部肌肉承受物理重力而不是背部,如果手头工件太重(男子超过25KG/女子超过20KG)或太笨拙则找人帮助或使用作业工具。
9.4.11行路或驾车时应注意防止物品跌落,泄漏及避开障碍物。
9.4.12上、下楼梯应至少保证一只手空着能扶扶手,悬空重物下禁止通行。
9.4.13上、下班途中严禁乘坐私人运输摩托车,自行车应保证刹车性能良好。
9.4.14 纠正并报告你能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状况,如发现安全隐患,请第一时间通知当班主管,如有紧急情况发生,请联系紧急联络相关人员,并同时报告主管。
9.4.15如有不懂操作或疑惑请提出咨询。
9.4.1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9.4.1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9.4.18 注意现场所悬挂的标志牌,警告牌,及一切安全标志,照令行事。
9.4.19 所使用的工具盒防护用品请不要随便扔在设备上面。
9.4.20 未经授权及未培训者,不可操作任何设备。
9.4.21 当两人或多人操作同一设备时,必须确保良好的沟通。
9.4.22 使用工具取出夹在设备中的东西而非用手,且事先必须节断电源。
9.4.23 使用安全刀或刀片时,禁止将刀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9.4.24 使用化学物品时应戴上工业手套和护眼器。
10、重大违约责任
10.1您承诺不持他人证件或伪造证件(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职业资格证)进入公司;如有违反,公司即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您本人承担因持假证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10.2如果您偷窃公司或用工单位物品(成品、半成品或其他财产等)行为,您须按照同等价款给予赔偿,并额外支付1000元的过错补偿金。
10.3属您的过错导致公司或用工单位生产不能正常运作或造成财产受损的,您愿意按实际损失额赔偿;如系故意行为,加按12.7条款执行,并额外支付1000元的过错补偿金。
10.4如果您有打架、争吵、闹事、赌博、吸毒、伤害他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公司即时解除您的劳动关系且无任何补偿,公司及关联公司都将对您永不招用。
10.5如果您未办妥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从你的行为公司有理由相信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从离职之日起,您与公司即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再对您承担任何雇主责任。您的未发工资将暂不发放,如您在离职日起1个月内回公司补办离职手续,公司将发还您的未发工资。逾期不补办手续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
10.6如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及公司制度,未婚先孕、非婚生育或计划外怀孕,公司即时解除您的劳动关系且无任何补偿。
10.7严重违反公司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即时解除您的劳动关系且无任何补偿。
10.8同意以现金形式支付损失赔偿金,并同意在工资中直接扣减。
11、附则
11.1本《手册》系公司重要规章制度,适用对象为xx外包公司及下属的分子公司的外包员工。请详细阅读并妥善保管,不得外传。
11.2本《手册》的规定与客户公司管理规定有冲突的,优先执行用工单位管理规定。
11.3本《手册》属劳动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随劳动关系的续延而续延。
11.4本《手册》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