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核心内容为“以数制税”,即靠数据来制税。
相比金税三期的核心仍然是“以票制税”,即以发票作为统领,通过上游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与企业采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比对,核对企业是否足额纳税,有无偷漏税情况,有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项等。
金税四期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突出强调系统升级和加强监管 ,借助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的信息共享及核查平台,促进各部委、人民银行和相关机构之间实现企业注册登记、纳税状态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手机号码查询三大功能,从而简便办理、强化监控。